城市生命线

政策汇总 | 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、城市更新

2026-07-29
城市生命线科技装备

城市生命线与城市更新政策汇总

国家政策 · 各地政策 · 全景梳理

数据截至 2026年7月24日(含第三批示范城市名单) · 来源:住建部、国务院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及各省市官方文件

目录

一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政策

    1.1 国家层面政策

    1.2 各省市政策实践

二、城市更新政策

    2.1 国家层面政策

    2.2 各省市政策与立法

三、交叉关联与协同推进

四、资金保障与投融资机制

🔒一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政策

什么是城市生命线?

城市燃气、供热、供水、排水、桥隧、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,是维系城市有序运行、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"生命线"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通过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,对城市生命线设施进行实时监测、风险预警和闭环处置,推动城市安全从"被动应对"向"主动防控"转变。

1.1 国家层面政策

  • 2018年1月

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》

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、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,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奠定政策基础。

  • 2022年5月

国务院办公厅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(2022—2025年)》(国办发〔2022〕22号)

明确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任务,要求同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在管道重要节点配套安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。

  • 2023年5月11日

住建部在合肥召开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

部长倪虹宣布全面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要求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综合性安全运行监管平台,推动"一网统管"。这是城市生命线工程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的标志性节点。
  • 2023年10月9日

住建部印发《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指导意见》(建督〔2023〕63号)

明确五大重点任务:建设数据库、编制风险清单、搭建监测系统、构建平台体系、健全处置机制。要求覆盖燃气、桥梁、隧道、供水、排水、综合管廊等领域。
  • 2024年11月26日

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4〕78号)

将城市生命线工程纳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,提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物联设备应"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投入使用"。目标到2027年取得明显进展,2030年建成一批高水平韧性城市。

  • 2024年12月20日

住建部在开封召开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

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,要求将生命线工程与城市更新、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,整体谋划、统筹推进。

  • 2025年7月14—15日

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

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,部署城市工作7方面重点任务。其中第五项明确提出"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,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"。这是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首次写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,标志着从部门工作上升为党中央战略部署。
  • 2025年

国家标准《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监测通用技术规范》发布实施

标志着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领域技术体系实现全国引领,填补了国内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领域标准空白。

  • 2025年10月

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《贯彻落实〈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〉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

细化9大类32项具体任务,明确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为第三项核心任务: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燃气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、桥梁、隧道等设施上布设物联感知设备,搭建安全监测平台。目标到2027年底前,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。
  • 2025年11月

住建部在安徽芜湖召开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

持续推广合肥经验和成功案例,不断深化全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和城市更新工作布局。

  • 2026年3月5日

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写入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标志性事件
李强总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"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"。城市生命线完成从"科研成果→行业标准→国家行动"的三级跳。同时提出"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""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设施""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、商务社区"。
  • 2026年6月

住建部、国家数据局发布《关于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的通知》

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数据底座建设提供支撑,推动房屋建筑信息数字化管理。

配套文件

国务院安委办《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》

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出具体指导,涵盖燃气、供水、热力、桥梁等多个领域的监测预警要求,与生命线安全工程形成衔接配合。

配套文件

住建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的通知》

对城市生命线工程运行监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,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信息系统的整合与数据共享。

技术指导

住建部办公厅、发改委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》(建办城函〔2022〕336号)

要求各地编制省级方案,建立更新改造台账,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全部纳入管理。提出同步推进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建设,结合更新改造在管道重要节点配套安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。

建设成效(截至2026年7月)

全国27个省(区、市)已建设省级生命线工程监管平台,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命线工程建设,基本覆盖燃气、供水、排水等重点领域。城市生命线工程技术已服务140多个城市,累计预警燃气泄漏等险情4000余起。安徽省落地成效最为显著:18.7万套前端感知设备覆盖17万公里地下管网和1230平方公里地上建构筑物,累计高效处置三级以上险情3060起,城市地下管网事故发生率下降60%。广东省2027年底前将实现地级以上市生命线监测平台全覆盖;湖南7个试点城市率先推进,已完成管线智能化改造超过15000公里

1.2 各省市政策实践

省/市政策/文件名称时间核心举措
安徽省
《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"合肥模式"的意见》
2021年起整省推进
全国首创地与先行示范区
。2015年合肥依托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率先启动。构建"1+16"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体系(1个省级平台+16个省辖市),率先实现省辖市全覆盖。累计布设感知设备约18.7万套,覆盖17万公里地下管网和1230平方公里地上建构筑物,对3.1万公里管网及325座桥梁实施全天候监测。形成135项标准规范,经验在全国140多个城市推广。
河南省
省政府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
2023—2024年
成立省长任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;省财政设立1.35亿元专项奖补资金;编制建设指南、风险评估导则、数据标准等技术文件;组建134名专家库;探索"高风险、高敏感、高后果"三高区域划分管控制度。
山东省
《山东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》;《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》
2024—2025年
省级统建、市县分用,统筹建设全省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。选取济南、青岛、聊城等8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。累计加装前端物联感知设备21万台(套)。2025年114个管网管廊项目获超长期特别国债82.08亿元
浙江省
《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方案》
2025年7月
明确9大任务,提出城市供水安全、城镇燃气安全、城市道桥隧安全等6大重点场景建设。推动省市县企四级贯通全覆盖,形成一批浙江特色标准规范。
江苏省
《江苏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》(苏建函城〔2025〕382号,9部门联合印发)
2025年12月
省级监管系统2025年10月竣工验收,动态汇聚燃气、供水、排水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等地下管线超40万公里、城市桥梁1.37万座、城市道路2.5万公里。累计汇聚各类数据超60亿条。计划到2028年底,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有效覆盖率达75%
福建省
《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与监测标准》(DBJ/T 13-461-2024);《福建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行动方案》(9部门印发)
2025—2026年
2025年2月监管与监测标准正式实施;2025年3月召开全省部署推进会;2026年3月9部门印发行动方案,8方面28条措施。"十四五"以来累计新改建供水管网3912公里、雨水管网3516公里、燃气管道8512公里,更新老化燃气管道1600公里。
陕西省
《陕西省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方案》(七部门联合印发)
2023—2024年
纳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、省委安全工作督查、省纪委监委为民办实事内容。九部门联合制定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,组织更新改造老化管道1.66万公里。印发建设指南,组建省级技术帮扶团队。
吉林省
全省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方案(写入省委文件、纳入"十五五"规划)
2024—2025年
"一把手"工程,全省8个地级市+1个县级市平台应建尽建。布设物联感知设备15万套,覆盖燃气管网1.09万公里、供热管网2.28万公里、供排水管网1.01万公里。建立省级专项资金引导机制,计划连续三年投入。长春市构建"1+1+2+7+N"智慧监管体系。
四川省
《四川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》
2024年6月
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,鼓励县级城市因地制宜开展。目标到2027年底改建城市供排水、燃气等管道2.1万公里以上。
湖北省
省级生命线安全监管系统(数字住建体系)
2024—2026年
17个市州城市数字底座全覆盖。省级平台整合27万路视频、12.72万公里燃气管网、20万公里供水管网、800余座重点桥梁数据。累计部署物联感知设备7万余套,预警处置安全风险2000多起。武汉、宜昌分别入选2024年、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城市。
广东省
《广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9部门联合印发)
2025年
聚焦"一廊四管"及桥梁、隧道等重点领域
,深入推进数据库建设、风险清单编制、监测系统搭建、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和应急机制建设。目标2027年底前地级以上市完成风险清单编制,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全覆盖。构建地下管网"一张图",建立"底座+数据+应用"集成体系。
湖南省
《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行动实施方案》;《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(试行)》(湘建城)
2025年1月
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岳阳、衡阳、益阳、常德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率先推进。2025年落实"综合改一次"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350公里,完成管线前端智能化改造2000公里。到2026年底,计划落实"综合改一次"不少于1000公里,管线前端智能化改造完成6200公里,基本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一网统管。采用"省级统建、市级分用"两级架构体系。
重庆市
《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》(渝府发〔2026〕1号);《重庆市"十五五"安全韧性城市治理规划》
2026年2月
巩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
,加快综合管廊建设、老旧管网改造,深化窨井盖、道路塌陷等排查整治。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加大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力度,2026年老化管道更新改造1000公里。支持渝中区开展全国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试点。出台《重庆市"十五五"安全韧性城市治理规划》。
山西省吕梁市
《吕梁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
2025年4月
市本级2025年底前基本覆盖桥梁、隧道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、综合管廊重点领域并建成市级监管平台;2026年底前实现闭环管理。县级2025年启动、2026年完成重大风险点位感知设备布设。
河南省夏邑县
《夏邑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
县级层面
抽调住建、应急及燃气供水热力企业人员组建专业队伍;制定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预警分级与联动响应处置流程;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工程建设。
山东省威海市
《威海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》(八部门联合印发)
2024年8月
落实住建部建督〔2023〕63号文件,按照"常态化监管、智慧化监测、规范化运行、一体化处置"总体思路,对接城市大脑与时空大数据平台,与城市体检、城市更新统筹推进。

地方推进模式总结

组织保障:多数省份成立由省长或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,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。重庆将生命线工程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要点。

资金机制:省级专项资金引导 + 超长期特别国债 + 地方专项债券 + 社会资本参与。

技术路径:建设数据库→编制风险清单→搭建监测感知网→构建监管平台→健全闭环处置机制。

平台架构:多数省份采用"省级统建、市县分用"模式,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生命线监测系统。

覆盖进展:截至2026年7月,全国27个省(区、市)已建设省级监管平台,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命线工程建设。广东、湖南、重庆等省份2025—2026年密集出台省级行动方案和建设指南。

🏗️二、城市更新政策

什么是城市更新?

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、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,涵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、老旧小区整治、完整社区建设、老旧街区/厂区/城中村改造、城市功能完善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、生态修复、历史文化保护等八大任务。核心目标:打造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。

24万+

累计改造老旧小区(个)

1.1亿

惠及居民人数

100万

"十四五"改造地下管网(公里)

50

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(个)

2.1 国家层面政策

  • 2020年10月
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"实施城市更新行动"

写入"十四五"规划建议,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战略。

  • 2021年至今

每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部署城市更新行动

2024年"稳步实施"→2025年"持续推进"→2026年"高质量推进",三年表述迭代升级,标志着城市更新从试点破局到深化拓展再到系统跃升。

  • 2022年5月

国务院办公厅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(2022—2025年)》(国办发〔2022〕22号)

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,目标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。

  • 2024年4月

财政部办公厅、住建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》

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,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示范城市,给予定额补助。首批面向地级及以上城市,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。

  • 2024年6月

首批15个城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

石家庄、太原、沈阳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福州、南昌、青岛、武汉、东莞、重庆、成都、西安。东部城市补助不超过8亿元/个,中部不超过10亿元/个,西部及直辖市不超过12亿元/个。
  • 2024年11月26日

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》

将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纳入新型城市建设范畴,与城市更新协同推进。

  • 2025年5月2日(5月15日发布)

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纲领性文件
这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的最全面部署,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。提出8项重点任务和6方面支撑保障措施。目标到2030年,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。
  • 2025年6月

第二批20个城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

北京、天津、唐山、包头、大连、哈尔滨、苏州、温州、芜湖、厦门、济南、郑州、宜昌、长沙、广州、海口、宜宾、兰州、西宁、乌鲁木齐。两批累计35个城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。补助标准与首批一致,资金使用范围扩展至城市更新机制建设。
  • 2025年7月14—15日

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里程碑
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,明确"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",部署7方面重点任务:①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②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 ③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④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 ⑤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(含生命线工程)⑥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⑦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。目标建设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
  • 2025年

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"城市更新专项"

在已支持老旧小区改造、城中村改造基础上,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、老旧街区(厂区)转型提质等工程。

  • 2026年3月5日

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:"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"

李强总理明确提出①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,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、城中村等改造 ②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设施 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,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 ④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、商务社区 ⑤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⑥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城市生命线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。
  • 2026年5月

国务院印发《城市更新"十五五"规划》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
城市更新领域第一部国家级专项规划。提出10项主要指标、23项重点任务、7个方面政策举措、14项重大工程和行动。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;到2035年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。"十五五"期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.5万个,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约77万公里
  • 2026年6月8日

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:四部门解读《城市更新"十五五"规划》

住建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四部门出席。住建部副部长秦海翔介绍《规划》主要内容。明确"十五五"从建设好房子、好小区、好社区、好城区四个方面推进城市更新。
  • 2026年5月22日

第三批15个城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第三批
晋城、鞍山、长春、无锡、宁波、马鞍山、泉州、烟台、洛阳、荆州、深圳、桂林、贵阳、昆明、银川。三批累计50城。本批名额从20个缩减至15个,竞争更为激烈。覆盖工业老城、滨海都市、古城、山地城市等多种类型。
核心文件 纲领性

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八项重点任务

中办、国办 · 2025年5月

序号任务名称核心内容
1
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
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(D级拆除、C级加固),推进建筑节能改造,推动老旧厂房/低效楼宇功能转换
2
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
更新老化管线管道,支持加装电梯,完善停车/充电/消防等配套,同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
3
开展完整社区建设
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,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
4
推进老旧街区/厂区/城中村更新改造
"一村一策"实施城中村改造,不搞大拆大建,鼓励老旧厂区市场化更新
5
完善城市功能
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,推进适老化/适儿化改造,建设"平急两用"公共基础设施
6
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
加快燃气/供水/排水/供热等管网改造,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
7
修复城市生态系统
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保护修复城市湿地,建设城市绿环绿廊绿道
8
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
"老城不能再拆",建立"先调查后建设""先考古后出让"保护前置机制
六方面支撑保障:①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(城市体检→专项规划→项目实施) ② 完善用地政策(混合开发、用途转换) ③ 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④ 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(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专项债、REITs) ⑤ 建立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公众参与可持续模式 ⑥ 健全法规标准
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

《城市更新"十五五"规划》核心内容

国务院 · 2026年5月

维度核心内容
10项主要指标
城镇危旧房改造、老旧小区改造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、城中村改造、历史建筑修缮、体育场地建设、公园绿地改造提升、地下管网改造(约77万公里)、应急避难场所改造、城镇房屋基础信息数字化
6方面重点任务
①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②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③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④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⑤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
14项重大工程
"好房子"建设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、完整社区建设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、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等
7方面政策举措
健全实施机制、构建可持续投融资体系、更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、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、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、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
建设目标
到2030年: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;到2035年: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
"四好"建设
建设好房子(安全舒适绿色智慧)→好小区(11.5万个老旧小区改造)→好社区(5000个完整社区建设改造)→好城区(提升公共服务品质、完善综合交通体系)
77万公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:燃气管网约20万公里、排水管网约17.5万公里、供水管网约17.5万公里、污水管网约10万公里、供热管网约12万公里。三大目标:①查缺补漏 ②汰旧换新 ③智能升级(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)
资金保障

国家发改委四渠道资金支持城市更新

① 中央预算内投资:"十四五"以来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。2025年新设城市更新专项,2026年安排970亿元,惠及居民约800万户。
② 2023年增发国债:安排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。
③ 超长期特别国债: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"两重"建设,已安排资金超过2900亿元2026年安排1600亿元,比上一年增加250亿元。
④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: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、老旧小区/城中村/老旧街区改造等项目。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也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。
财政支持

财政部"三个聚焦"支持城市更新

聚焦一:探索新模式。2024年首批15城+2025年第二批20城,连续三年累计支持50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。注重补短板(地下管网更新)、促消费(文旅餐饮一体打造)、建机制(多元化筹资)。
聚焦二:重点任务资金保障。"十四五"以来中央补助约1594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;153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;约600亿元支持60个城市海绵城市建设;2024年安排超4250亿元支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项目。
聚焦三:财政金融政策协同。落实企业所得税"三免三减半"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;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;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。

2.2 各省市政策与立法实践

政策体系概览

截至2026年7月,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文件。4个省(辽宁省、山西省、江西省、天津市)+20个城市已出台城市更新条例(地方性法规,含深圳、上海、北京、石家庄、苏州、厦门、银川等),92个城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,150个城市印发指导性文件,310多个城市完成专项规划编制。

省/市政策/法规名称时间核心特色
深圳市
《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1年3月施行
全国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。首创"个别征收"制度:签约面积和人数占比均不低于95%时,可申请启动个别征收程序破解"钉子户"困境。建立"单元规划+片区统筹"三级管控体系。截至2024年底累计批准更新单元规划近千项。
上海市
《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1年9月施行
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导向,创设"规划保留区+风貌保护街坊"弹性管控体系。允许存量补地价方式协议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,允许不同用途之间转换。设立城市更新中心。2024年调整设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(市长任组长)。城市更新基金高达800亿元。
北京市
《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2年11月通过
以"减量发展"为核心约束,确立"功能完善、品质提升"更新导向。首创"1+N+X"政策体系。2023年出台危旧楼改建通知,2024年发布《北京市危旧住宅楼拆除重建技术导引》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
广州市
《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》
《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(试行)》
2024年1月施行
2024年
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地方性法规。危旧房改造可采取拆除翻建方式,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主筹资实施,也可引入市场主体合作改造,开启自主更新、原拆原建新模式。"十四五"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7500亿元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
辽宁省
省级城市更新条例全国首部省级
2022年
全国首个出台省级城市更新条例的省份。2022年施行,为全国城市更新立法先行探索。
石家庄市
《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3年12月施行
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12月31日施行。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城市之一。
苏州市
《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5年6月施行
2025年1月15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,3月2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6月1日起施行。创新设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、低效产业用地更新两个特别规定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
银川市
《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5年
西北地区特色:将"韧性城市建设"纳入法定实施要求,要求配套防洪、防涝、防风沙设施。建立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前置制度。
浙江省
《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
《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》
2024年4月
2025年7月施行
全国首次提出由业委会自愿发起更新申请机制
,明确居民协商机制、产权整合路径、审批绿色通道。《社区更新条例》明确"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可以提出更新项目申请"。
湖北省
《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(试行)》;全省17个市州住建局统一更名为"住房和城市更新局"
2024年
全国范围内率先系统性将住建部门更名为"住房和城市更新局",凸显城市更新工作重心转移。武汉、宜昌分别入选2024年、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
福建省
《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26〕3号)
2026年1月
明确建设创新、宜居、美丽、韧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,将9项重点任务作为提升城市韧性的主要抓手。2026年3月9部门印发《福建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行动方案》。
厦门市
《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》特区立法
2024年12月通过
2025年3月施行
七章四十九条,明确"整治提升、拆除新建、拆整结合"三种更新方式。创新土地供应模式:探索综合评价出让、带设计方案出让、混合产业用地出让等。私有房屋腾退签约面积和人数占比均不低于90%时可申请区政府组织调解或征收。允许协议出让零星用地建设经营性配套服务设施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
长沙市
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
2024—2026年
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。作为湖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7个试点城市之一,率先推进各类工作任务。目前尚未出台城市更新条例(地方性法规),以行动方案推进更新工作。
武汉市
《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6年6月施行
2026年2月27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,3月3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6月1日起施行。全国首个挂牌"住房和城市更新局"的城市。条例明确"留改拆建控"并举,突出滨江滨湖特色,增设电梯等新增建筑量不计入容积率。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之一。
山西省
《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》全国第二部省级
2026年5月施行
2026年4月1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,5月1日起施行。聚焦资源型城市转型,将采煤沉陷区治理、工矿废弃地改造纳入更新范畴。建立"先调查后建设、先考古后出让"保护前置制度。6章42条,涵盖11类更新场景。
成都市
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2026年6月施行
2026年2月25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,4月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6月1日起施行。立足公园城市定位,明确改造提升、保护利用、拆除新建和综合类更新四种实施模式。强调"不得拆真建假"。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城市之一。
北京市(配套)
《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划定工作指引(试行)》
2024年9月
明确实施单元的适用范围、划定原则、职责分工、划定流程方法等,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。
内蒙古自治区
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内政办发〔2021〕40号)
2021年
省级层面统筹部署城市更新行动,指导各盟市编制实施方案.

一线城市更新路径特色

北京:重"功能疏解与保护",以"留改"为主

上海:重"治理与品质",通过商务楼宇更新推动产业升级

广州:重"活力激发",聚焦城中村改造,走成片开发、区域统筹路子

深圳:重"空间拓展与效率",土地资源最紧缺倒逼"垂直发展"

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名单(50城)

第一批(2024年,15城):石家庄、太原、沈阳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福州、南昌、青岛、武汉、东莞、重庆、成都、西安

第二批(2025年,20城):北京、天津、唐山、包头、大连、哈尔滨、苏州、温州、芜湖、厦门、济南、郑州、宜昌、长沙、广州、海口、宜宾、兰州、西宁、乌鲁木齐

第三批(2026年,15城):晋城、鞍山、长春、无锡、宁波、马鞍山、泉州、烟台、洛阳、荆州、深圳、桂林、贵阳、昆明、银川

补助标准:东部≤8亿 / 中部≤10亿 / 西部≤12亿 / 直辖市≤12亿,三年示范期

累计:三批合计50城,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向

投融资创新

各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

① 专项债:截至2024年末,全国已有12个省份累计发行近1000亿元专项债用于城市更新改造。
② 城市更新基金:全国已有28个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,总规模达4550亿元(上海800亿元、西安母子基金架构等)。
③ REITs(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):试点范围扩展至城市更新领域,覆盖保障房、产业园区、历史街区等10类资产。北京、上海实施所得税"三免三减半"。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REITs。
④ 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:国家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行专项借款1.1万亿元,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。
⑤ 金融监管总局: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,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。
🔗三、交叉关联与协同推进

城市生命线 × 城市更新:政策协同

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内容。2025年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明确将"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"作为第六项重点任务"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"的核心举措之一。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生命线工程建设纳入"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"重点任务。2026年《城市更新"十五五"规划》明确提出"实施智能化建设改造,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"。两项工作在管网更新改造、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景中高度交叉、统筹推进。

协同领域城市生命线政策要求城市更新政策要求
地下管网改造
在管道重要节点配套安装物联感知设备,建立管网"一张图"
"十五五"建设改造地下管网约77万公里(燃气20万、排水17.5万、供水17.5万、污水10万、供热12万公里)
老旧小区改造
将生命线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,消除安全隐患
"十五五"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.5万个,改造提升燃气、供水、热力等配套基础设施
城市体检
运用城市体检工作方法开展风险评估,找准风险源
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,建立"发现问题→解决问题→评估效果→巩固提升"路径
韧性城市建设
通过物联感知和预警,提升城市安全韧性
全面提高城市韧性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加强防洪排涝
资金渠道
超长期特别国债(2026年1600亿)、专项债、省级专项资金
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(2026年970亿)、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专项债、REITs、城市更新基金

政策协同时间线

2024年12月:住建部开封现场会要求"将生命线工程与城市更新、老旧小区改造结合"

2025年5月:中办国办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将生命线工程列入第六项重点任务

2025年7月: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生命线工程纳入"韧性城市"建设

2025年10月:住建部等9部门行动方案明确生命线工程为核心任务之一

2026年3月:政府工作报告同时部署"城市更新"和"生命线工程建设"

2026年5月:《城市更新"十五五"规划》明确提出统筹推进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

💰四、资金保障与投融资机制
资金渠道规模支持方向
中央预算内投资(城市更新专项)
"十四五"以来超4700亿元
2026年970亿
地下管网改造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;2025年新设城市更新专项,2026年安排970亿元惠及约800万户
超长期特别国债
超2900亿元(2024年以来)
2026年1600亿
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(纳入"两重"建设)。2026年安排1600亿元,比上一年增加250亿元
2023年增发国债
1400亿元
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
中央财政补助(示范城市)
东部≤8亿 / 中部≤10亿 /西部≤12亿
累计50城
首批15城(2024年)+ 第二批20城(2025年)+ 第三批15城(2026年:晋城、鞍山、长春、无锡、宁波、马鞍山、泉州、烟台、洛阳、荆州、深圳、桂林、贵阳、昆明、银川),累计50城,三年示范期
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
"十四五"约1594亿元
城镇老旧小区改造
城中村改造中央补助
2023年以来153亿元
城中村改造
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
"十四五"约600亿元
6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
地方政府专项债券
12省份累计近1000亿元
市政基础设施改造、老旧小区/城中村/老旧街区改造
城市更新基金
28城设立,总规模4550亿元
上海800亿、广州首期200亿
长期资本工具,整合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
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
累计1.1万亿元
国开行、农发行向300+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低息长期贷款
REITs(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)
试点持续扩围
覆盖保障房、产业园区、历史街区等10类资产,盘活存量
城市更新项目贷款
管理办法制定中
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
税费减免
企业所得税"三免三减半"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

2026年资金保障新突破

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:2026年安排970亿元,惠及居民约800万户。

超长期特别国债(地下管网):2026年安排1600亿元,比上一年增加250亿元,投向燃气、排水、供水、供热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。

中央财政示范城市补助:三批累计50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。第三批(2026年)15城:晋城、鞍山、长春、无锡、宁波、马鞍山、泉州、烟台、洛阳、荆州、深圳、桂林、贵阳、昆明、银川。

"十五五"期间:中央财政将保持较大支持力度,不断优化政策设计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